1.《国家安全法》第59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21条、第57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6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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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工作中,“国家安全部建审许可服务网”检查结果合格。
(详情请见审批服务指南)

一、审批事项名称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国家安全法》第59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21条: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规范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申请书(新、改、扩建项目)
  • 1、申报人漏填或误填姓名、住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 2、申请书中的申报项目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或有误差。如使用暂定名的,应予以注明。
  • 3、申报人所填写的申报项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楼层数量等要素与实际不符或有误差。
××市(区)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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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准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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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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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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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家安全局建审许可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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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审批服务指南、审批许可申请书、审批书面通知范本等材料为国家安全部提供范本,实际材料以各地审批部门提供样本为准。